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09〕145号)》文件精神,大山木业公司就厂区政企共建的129套保障性住房产权比例问题与富宁县人民政府及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了沟通、协调,并于2021年8月25日取得明晰产权比例批复文件。
文:宛林
核稿:刘晓璐
发布日期:2021-08-25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09〕145号)》文件精神,大山木业公司就厂区政企共建的129套保障性住房产权比例问题与富宁县人民政府及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了沟通、协调,并于2021年8月25日取得明晰产权比例批复文件。
文:宛林
核稿:刘晓璐